零就业家庭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家庭成员均为本地市户籍 :所有家庭成员必须是当地户籍,非本地户籍的家庭成员不符合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家庭成员必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通常指16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
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和求职记录:
家庭成员必须具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并且有求职记录,但未能找到工作。
持有效失业证的家庭成员无一人就业:
家庭成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失业证,并且所有持有失业证的家庭成员均未能实现就业。
申请流程
线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当地政务服务网站(如海南政务服务网),在首页“搜索”栏输入“零就业家庭认定”,选择办理地区(常住地街道或乡镇),按照要求完成线上申请程序。
线下申请
申请人可按照常住地原则,在所在地镇(街)政务服务部门(政务大厅)提交申请。
受理与审核
各镇(街)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政务服务办公室)查看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公示与认定
社区工作人员核实后,报街道认定,最后报县(市)区就业局备案。社区要严格公正地把好关,办理核定完要向社区居民予以公示。如果被认定为零就业家庭,那么可以得到相关的政策援助。
所需材料
零就业家庭认定表。
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家庭成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原件。
《“零就业家庭”情况表》。
认定“零就业家庭”的书面申请。
注意事项
被认定的零就业家庭中有一人稳定就业或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就业援助服务的,在一定期限后不再作为零就业家庭对待。
具体标准和登记认定程序由地方劳动保障部门规定,因此各地可能有所不同。
建议您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社区服务中心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