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女性就业的“暗门槛”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建议:
完善法律法规
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就业歧视特别是性别歧视的法律法规,保障女性的就业权利,并明确就业性别歧视的相关赔偿标准,以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
提供基础性服务
政府应提供充足的基础性服务,如办更多的托幼机构、更加均衡教育资源、调整中小学放假时间等,以缓解深层影响女性就业的不利因素。
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
应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提升夫妻共同照顾的价值,从而减轻女性在生育和抚育孩子方面的负担,使她们能够更好地平衡事业与家庭。
提供多元培训资源
为女性提供多元培训资源,以技能培训“点亮”就业路,帮助她们提升就业竞争力。
利用数字经济
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对特殊困难群体更为友好的特点,利用平台经济提升女性、长期失业者、残疾人等返回劳动力市场的比例。依托数字平台大力开发时间灵活、自由选择、无需固定场所的各种获取收入的机会,赋予劳动者更多就业创业的自主权,降低劳动力市场门槛,提高就业创业的包容性。
兴办高质量的家政服务机构和托幼机构
兴办更多高质量的家政服务机构和托幼机构,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房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分摊企业用工成本
由于女性在生育中的付出不容易“被看见”,适当运用经济管理手段分摊企业的男女用工成本也是必要的。
规范招聘行为
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明确禁止在招聘过程中询问妇女婚育情况,杜绝性别歧视。
提高女性在就业中的地位
综合施策,提高女性在就业中的地位,改善女性的就业环境,杜绝因歧视女性所造成的人力资源的浪费。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逐步拆除女性就业的“暗门槛”,为女性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和发展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