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倒闭时,员工应获得的经济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数额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未支付的工资和奖金:
公司应在倒闭前支付所有欠薪,包括正常工资、加班费、未发放的年终奖等。
社保与公积金:
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补缴至离职当月,或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提供可行的转移或接续方案。
无固定期限合同:
对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倒闭时通常会给予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
如果是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员工可能有权获得赔偿金。赔偿金计算方式为:不满一年按一个月工资计算,满一年不满十年,按每年一个月工资计算,满十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加一个月,不满半年按半年算,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
离职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一个月工资计算,超过一年不满六个月的按一月工资乘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数,不足半年的算半年。
其他补偿:
如培训费用、保密协议违约金等,要由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来决定。
工资结算:
遣散前,公司应给员工结算完所有应得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等。
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建议员工在面临企业倒闭时,及时与公司沟通,了解具体的补偿方案,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