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扶持金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申请条件
符合创业补贴条件的个体经营者或企业,需向相应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或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后,可领取创业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注册时间在三年以内,且吸纳1名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担任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且企业属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不纳入申报范围。
申请资料
一次性开办费补贴资金书面申请报告。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及相关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基本信息表》。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复印件。
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所在社区出具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复印件。
返乡入乡农民工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村屯)出具的农村劳动者身份证明。
高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或学信网查询记录)。
其他符合政策规定创业者证明身份有效证件复印件(或证明)。
社会保险卡复印件、个人社保参保证明。
税务部门出具的累计6个月以上的缴税证明(或不欠税证明)。
《企业吸纳就业人员明细表》、近一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吸纳就业人员身份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残疾人证、退役证、脱贫劳动力证明等)。
为吸纳就业人员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凭证。
吸纳就业花名册、劳动合同。
申请流程
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厅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提交申请。
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料审核。
通过审核的名单进行公示,时长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下发核准通知书。
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主体拨付资助资金。
建议:
在申请前,建议详细阅读相关政策和指南,确保符合所有申请条件。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并按照要求整理齐全。
如果有需要,可以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创业服务中心,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