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就业比重的计算方法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步骤:
确定总劳动力人数
首先需要获取特定地区或国家的总劳动力人数。这通常可以通过人口普查数据、劳动力市场调查或其他官方统计数据获得。
确定转移就业人数
转移就业人数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包括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资料、历年统计年鉴、农村经济统计年鉴、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权威部门的报告。
计算转移就业比重
转移就业比重 = (转移就业人数 / 总劳动力人数) × 100%。
示例计算
假设某地区的总劳动力人数为100万人,转移就业人数为40万人,则转移就业比重的计算过程如下:
转移就业比重 = (40万人 / 100万人) × 100% = 40%
具体数据参考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我国2007年的农业就业人数占就业总人数的比重已经由1978年的70.5%降到了40.8%,在1978-2007年间约有2.28亿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占农村劳动力的一半左右。
结论
转移就业比重的计算依赖于准确的总劳动力人数和转移就业人数的数据。通过上述公式和参考权威数据,可以得出较为准确的转移就业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