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取消暂缓就业,您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如果遗失,则需要原毕业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遗失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档案需转往特定单位,则需要单位的接收函件。
提交申请
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所在省份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等待审批
相关部门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这个过程可能因地区政策和程序而异。
领取证明
一旦申请被批准,您将收到一份取消暂缓就业的证明。
更新简历和求职信
更新您的简历和求职信,以反映取消暂缓就业的状态。
继续寻找工作
将更新后的简历和求职信发送给潜在雇主,继续寻找工作机会。
请注意,具体的步骤和要求可能因地区或学校而异,建议直接咨询您所在省份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毕业院校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