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延迟就业,即暂缓就业,通常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办理:
确认暂缓就业资格
教师需要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暂缓就业的条件和政策要求。
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教师需要填写暂缓就业申请表,并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录取通知书、就业协议等。
学校审核
学校会对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其是否符合暂缓就业的条件。
签订承诺书
教师需要阅读并签署暂缓就业承诺书,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手续
审核通过后,教师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通常为10日内)到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领取报到证
暂缓就业到期时,教师需要在当年7月10日前自行到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
建议教师在办理暂缓就业时,仔细阅读并了解所有相关政策,确保按时提交所需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手续,以便顺利过渡到就业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