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网站首页 > 励志句子 > 困难就业证明怎么开

困难就业证明怎么开

时间:2025-02-24 13:27:12

开具就业困难证明的具体流程如下:

具有本市户籍的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

应凭户口本、《劳动手册》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时须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

申请人应如实反映个人情况,并承诺接受区县提供的各项就业服务措施。

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

在收到《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就业援助员核实申请人实际情况,并提出初审意见。

符合条件的,上报区县就业促进中心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告知申请人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区县就业促进中心

对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

对于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具体操作步骤:

农村户口:先去大队开一张贫困证明,再到辖区乡镇民政所盖章,最后到县(区)民政局盖章。

城市户口:先去辖区街道办事处开贫困证明,再到辖区乡镇民政所盖章,最后到县(区)民政局盖章。

此外,申请就业困难证明时可能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

社会保障卡或者身份证原件。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原件。

常住地证明材料原件。

低保、低保边缘户成员证明材料。

残疾人证明材料。

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针对特定人群)。

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材料(针对特定人群)。

建议:

在开具就业困难证明前,先咨询当地就业服务机构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

准备齐全所需材料,确保申请过程顺利。

滇ICP备2023009294号-121 备案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