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就业调档函的开具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毕业生调档需要)。
接受你的档案的用人单位出具的接收函,或者是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
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原来在单位上班,需要将档案从原单位迁至另外一个单位的,还需要提供原单位的调档说明。
选择存档地点
如果你没有工作单位,可以选择将档案存放到原户籍地的人才中心或人才市场。
如果你希望将档案存放到其他具有人事权的地点,如研究生院校或工作所在地的人才市场,也需要按照相应的规定和流程进行申请。
开具调档函
携带上述准备好的材料,到选择的人才中心或人才市场开具调档函。
根据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人才中心或人才市场会开具调档函,并加盖公章。
调档
拿到调档函后,根据调档函上的指示,将档案从原存档地点调往新的存档地点。
如果档案需要从原单位迁出,还需要提供原单位的调档说明或解约函。
确认档案到达
将密封好的档案袋连同调档函一起送到新的存档地点,并在《登记表》上加盖调入部门意见栏公章。
办理后续手续
根据新的存档地点的要求,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如缴纳人事代理费用等。
建议在开具调档函前,先与想要存档的地点联系清楚,了解存放档案时必须准备的证明材料,以便一次性准备齐全,避免反复跑腿。同时,调档函的有效时间通常为半年到一年,因此需要在相应的时间内完成调档手续,以确保档案能够及时转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