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就业补贴的领取流程如下:
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网,搜索“基层就业补贴申领(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申领)”事项进行在线办理。
选择单位地所在区后,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并审核
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核。
结果公示
公示审核通过的人员。
资金拨付
公示通过的人员,按流程进行资金拨付,补贴款项将转入申请人填写的银行卡中。
窗口办理流程
提交资料
申请人到单位所在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纸质材料。
受理并审核
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核。
结果公示
公示审核通过的人员。
资金拨付
公示通过的人员,按流程进行资金拨付,补贴款项将转入申请人填写的银行卡中。
补贴申领时间及程序
补贴申领受理时间
补贴对象(或用人单位)应于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提出补贴申请。
补贴申领地址
就业地的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窗口。
补贴申领所需材料
线上提交补贴申请: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进行申请。
佐证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复印件等。
注意事项
网上申报:
申报者登陆“广东省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自行注册账号,如实、完整填写补贴申报信息并提交申请。
资金系统中“受理地点”按申报渠道选取市或相应区县。
如属新的补贴项目或修改的补贴项目,省的资金申报平台系统尚未更新导致无法填报的,可先跳过网上申报环节,直接提交纸质材料。
提交纸质资料:
申请者在网上提交申请后,按指南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纸质材料。
银行账户要填写准确,因填写错误造成无法拨款的,后果自负。
审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纸质资料申请后,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公示:
对符合条件的,将享受补贴的单位名称或人员名单(含身份证号码,注意隐藏或遮挡身份证号码部分数字)、补贴标准及具体金额等信息通过政府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7个自然日。
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申请表》上出具审批意见,并发出拨款意见。
备齐资料
申请人需备齐所有必要的资料,然后到户籍所在地镇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现场提交资料。
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后,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资金拨付到申领人的东莞市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账户。
总结
东区就业补贴的领取流程包括网上申请和窗口办理两种方式。申请人可以通过广东政务网或相应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进行申请,并提交必要的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拨付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按照流程及时提交申请,以确保补贴能够顺利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