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人员的计算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确定统计范围
包括城镇单位新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
数据来源
通过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基层社区采集。
通过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等系统获取数据。
个体工商户信息可从市场监管部门获取。
自然减员人数
包括按国家规定办理正式离退休手续的人员。
因死亡减员的人数。
离职人员。
计算公式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年末城镇新增加就业人数 - 年内自然减员人数。
年平均人数的计算
月平均人数:将月初人数与月末人数相加后除以2,或者将每天的人数相加,然后除以当月的日历天数。
年平均人数:将每个月的平均人数相加后除以12。
对于新成立企业的处理
年平均人数计算方法为从实际开工之月起到年底的月平均人数相加除以12个月。
其他注意事项
对于人员增减变动很小的单位,其月平均人数也可以用月初人数与月末人数之和除以2求得。
综上所述,就业人员的计算需要明确统计范围,收集相关数据,并遵循特定的计算公式和方法来得出年平均人数等指标。这些方法和步骤有助于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机构制定就业政策、检查就业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