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方法如下:
按月缴存 :灵活就业人员需按月等额缴存,每月缴存一次,缴存期数不少于24个月(含),月缴存金额不低于180元,不高于3500元,缴存期内不可变更月缴存金额。一次性缴存: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一次性存入缴存资金,缴存资金留存期限为24个月,缴存金额不低于180元,不高于43750元。
自由缴存:
灵活就业人员可自由缴存,缴存次数不限,单笔缴存金额不低于180元,单笔缴存金额和每月累计缴存金额不高于76200元。
办理流程
办理账户设立手续
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办理账户设立手续。
填写《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
签订公积金缴存协议
经审核同意后签订公积金缴存协议。
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开立活期储蓄账户,并与银行办理代扣代缴协议。
按月汇缴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应于每月24日前在托收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避免因余额不足划扣失败,导致公积金断缴。
委托公积金中心从其绑定的银行借记卡上代扣住房公积金。
注意事项
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所在市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得高于所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缴存比例为16%,每年7月份统一调整一次。
灵活就业人员可参照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如购房、租房、偿还住房贷款等符合规定的情形。
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时,先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规定,确保按时足额缴存,并妥善保管好相关凭证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