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就业学校的录取流程如下:
志愿填报
选报定向志愿的考生应填写《定向生志愿表》,并在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中填报定向就业专业或选择“定向调配”栏。
投档录取
定向就业招生在非定向就业招生同一批次进行。若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级招办补充投档,高等学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
对于定向西藏就业,录取标准不得低于各有关高校在该省本科相应批次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40分。
协议签订
考生被录取后,须与定向就业单位和学校共同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定向单位只与委托培养高校签订协议。
录取照顾政策
录取定向生时,投档成绩包含考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
就业安排
定向生毕业后必须到定向地区或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六年(含见习期一年),服务期满后允许流动。拒绝去定向地区或定向单位工作的,须退还所得人全部奖学金,补交学杂费,并向学校缴纳部分增减费。
宣传与信息公开
高校对定向就业招生的宣传工作应做到详细、明确,对定向生的就业去向、奖学金设置、定向就业协议签订等有关要求应通过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综上所述,定向就业学校的录取过程包括志愿填报、投档录取、协议签订、就业安排以及信息公开等多个环节。考生需关注相关政策和要求,确保顺利录取并按要求履行定向就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