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领取就业补贴的流程如下:
创业补贴申请
申请条件:
个体经营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提出申请。
创办企业者: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后,可申请创业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
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注册时间在三年以内的企业:吸纳1名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请资料:
一次性开办费补贴资金书面申请报告。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及相关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申请流程:
自主创业人员填写创业补贴申报表,持相关资料到镇(乡、街道办)办理。
村两委对创业人员申报资料及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并开具证明。
镇(乡、街道办)对村上审核后的资料进行复核,并进行7天公示。
公示期满后,经办人将申请资料上报市就业局。
就业局对核查核实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1万元。
基层就业补贴申请
申请条件: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
申请流程:
每季度第一个月最后一日前,向所在单位注册地所属的区(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
区(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每季度第二个月第20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和复核工作。
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在12个工作日内拨付相应的资金。
求职创业补贴申请
申请条件: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申请流程:
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和个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承诺书。
学校审核申请信息并通过系统提交。
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毕业生信息和佐证材料复核工作。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申请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
申请流程:
申请人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参保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受理审核,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贴。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补贴进行申请,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领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