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申请流程如下: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3—6个月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3至6个月内,通过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或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退休预审申请业务。
线上办理
登录相应省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社保网上服务平台个人业务。
选择“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进行办理,按照引导页面完成相关步骤。
线下办理
根据人事档案存放情况,选择相应的机构办理。
人事档案存放在本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或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参保人,前往该机构咨询办理。
人事档案存放在本市其他存档机构的参保人,可联系存档机构咨询,或前往户籍地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咨询办理。
无人事档案的参保人,前往户籍地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咨询办理。
提交退休申报要件
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银行卡复印件(推荐社会保障卡)。
近期两张蓝底两寸照片。
填写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承诺书、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登记表。
审核与确认
社保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请人的退休资格。
审核通过后,社保部门会发放退休证明,并告知领取退休金的方式和时间。
领取退休金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退休证明发放后,到当地社保局领取退休金,或者选择银行代发。
温馨提示:
无档案、非退役军人、无视同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直接选择退休时间并申领待遇,无需行政预审。
参保人员选择退休时间时需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不能办理退休时间确认。
办理“退休时间确认”时,具体退休时间不能选择当前月度之前的时间,只能从申请月度至预审认定的最晚退休月度间选择。
建议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流程,确保按时办理退休手续,及时领取养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