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专科就业协议(三方协议)的步骤如下:
领取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到学院就业办领取本人编号的就业协议书。
达成就业意向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确定就业单位和岗位。
填写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依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毕业生基本情况”,填写时要注意专业名称是否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用人单位填写甲方基本内容,其中档案接收一栏必须完整填写。双方确认填写内容无误后,在条款空白处填写清楚,不需要填写的空白处以斜线“∕”标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附加条款。
签字盖章
用人单位代表在甲方处签字,毕业生在乙方处签字,此时就业协议已经生效。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录用”,录用单位必须具有人事权单位,无独立人事权的用人单位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学校审核
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本人将就业协议书交至学校院系,由学校院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纳入就业计划派遣。然后交至学校学生处就业指导科,由就业指导科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学校留两份,一份交至学校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档案和户口迁移
明确用人单位是否接收档案、负责迁移户口,确保相应地址填写正确。毕业生持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到院系领取就业协议书,先由毕业生、院系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后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再交给学校,学校签字后纳入就业计划,协议书生效。
签约方式
目前一些高校的就业协议书签订分为纸质签约和网上签约。纸质签约需要按照上述步骤操作,网上签约则需要登录相关网站,按照网站提示进行操作。
注意事项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
签订三方协议后,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三方协议即自行终止。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正式协议,与三方协议不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建议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时仔细阅读每一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并在遇到问题时及时与学校和用人单位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