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人员登记档案的流程如下:
灵活就业人员档案办理
携带有效证件到当地社保机构缴纳养老保险。
填写参保登记表。
前往相关部门建立个人档案,填写灵活就业登记表及相关协议。
工作人员会建立档案并出具档案代存协议,查询档案时需携带此协议。
人事档案登记
人事档案登记包括人事档案状况登记和人事档案工作登记,属于工作记录性登记。
档案数量、存在与保管状态及其变化情况的登记形式包括人事档案底册和人事档案材料收转登记簿。
就业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相关政务网站上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就业登记表》、就业人员就业登记花名册、原用人单位职工档案、行政关系介绍信或职工情况转移表原件、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
灵活就业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管理。
原单位破产后就业的,视用人单位性质,档案转至用人单位保管或户籍所在地、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档案接收和转递
流动人员户口是金普新区的或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工作单位与大连金普新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签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协议》进行集体委托存档。
提供的材料包括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已密封加盖公章的档案等。
毕业生档案登记
毕业生可通过关注绑定“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公众号、手机端搜索登记系统网址或登录甘肃农业大学就业网等方式进行档案登记。
档案激活
去存档时,需准备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存档申请书、完整的个人档案等材料。
根据人才中心的要求准备好资料,到人才市场进行人事激活。
建议:
就业人员应根据自己的就业形式(如灵活就业或已就业)选择相应的档案登记流程。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建议先了解当地社保机构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的具体要求,以便及时建立和查询个人档案。
对于已就业的毕业生,应及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将档案转至用人单位或指定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