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与失业的界定如下:
就业
定义:就业指一定年龄段内的人们所从事的为获取报酬或经营收入所进行的活动。
特征:
就业者条件:达到一定的年龄要求。
收入条件: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
时间条件:每周工作时间的长度。
失业
定义:失业指有劳动能力并愿意就业但在目前没有从事有报酬或收入的工作的现象。
特征:
有劳动能力:具备从事工作的身体条件。
愿意就业:有寻找工作的意愿。
没有从事有报酬或收入的工作:当前没有工作或工作状态不符合就业条件。
统计范围
调查失业人员:统计范围是16周岁及以上常住人口,不考虑其户籍所在地和类型。
登记失业人员:统计范围是劳动年龄内(16周岁至退休年龄)的城镇常住人口。
失业率
就业率:=(就业人口÷民用成年人口总数)×100%。
城镇登记失业率:失业人员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并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的城镇常住人员。
自然失业率:指劳动力市场供求处于均衡状态、价格总水平处于稳定状态时的失业率。
这些定义和统计方法为衡量和分析一个地区的劳动力市场状况提供了基本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