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就业团籍的转移流程如下:
优先转至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团员,其组织关系应优先转至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也可转至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乡镇、街道团组织应通过建立网上团员社群等方式主动加强联系服务。
原就读学校的处理
原就读学校可保留团员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校级团委应建立台账,编入“流动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符合条件的及时转出。
转至基层团组织
毕业生团员毕业时未就业的,个人可将本人团组织关系随本人档案转到各地人才交流中心、原籍所在地居委会等基层团组织。若就业后所在单位没有团组织,个人也需将团组织关系随档案转到相应基层团组织。
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办理
毕业生团员可通过“智慧团建”系统提交转出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包括转入组织、转出原因等,并提交申请。团支书需在智慧团建系统上进行审批。
保留团组织关系
对于未就业的毕业生团员,建议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学校或户籍所在地的基层团组织,以便后续就业或升学时能够顺利接转。
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未就业毕业生团员应及时办理转移手续,避免因转移问题而影响自身的就业服务和相关优惠政策。
综上所述,未就业团籍的转移应优先考虑转至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并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办理转接手续。同时,建议保留团组织关系,以便后续就业或升学时能够顺利接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