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残疾人士在就业创业方面虽然面临一些特殊挑战,但通过一系列创新的就业模式和政策支持,他们仍然有机会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融入。以下是几种主要的就业模式以及创业支持政策:
就业模式
辅助性就业模式
专门的托养和培训机构与企业对接,企业提供需要加工的产品给机构,机构组织残疾人员在机构内部参与就业。
与企业合作的模式
专门机构与企业合作成立圆梦驿站,机构提供场地支持,把驿站设在机构里,由机构独立运营管理圆梦驿站,安排残障人士在机构里工作。
支持性就业模式
残疾人参加机构的职业转型训练课程,围绕就业做能力训练,等能力达到就业需要时,再把他们推荐到相应的岗位上去,让他们独立就业。
创业支持政策
残疾人创业无息贷款
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备一定劳动技能,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且享受一定的国家政策支持。
创业政策扶持
残疾人在登记个体工商户、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或登记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时,相关部门应提供合理便利,优先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场地租赁费扶持
对自主创业并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残疾人,按照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创业扶持;对租赁场地的,再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场地租赁费扶持。
其他建议
自我肯定与自信
智力残疾人应首先自我肯定,自信,不要被身体的缺陷影响求职。
利用社会资源
可以在网上投简历找工作,也可以去当地残障人士就业指导中心咨询工作情况,还可以托朋友亲人等帮忙介绍。
参加职业训练
通过参加职业转型训练课程,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从而增加就业机会和就业质量。
明确职业规划
帮助残疾人明确自己的职业规划,根据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和优势找工作,确立“先就业,后择业”的观念。
通过上述就业模式和创业支持政策,智力残疾人士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或实现自主创业,从而提高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