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就业补贴的申请流程如下:
用人单位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用人单位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自主申报,填报符合条件职工信息、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对公银行账户信息等。
填写《云南省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申领单位对公账户复印件等相关纸质材料。
申报后,经大理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资金发放至用人单位提供的对公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符合领取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向街道劳保机构申报就业,并凭《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向街道劳保机构提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街道劳保机构核实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出具灵活就业证明,并为其向当地县级以上劳保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经劳保部门审核、财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本人。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计算。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申请外出务工奖补
符合条件的大理市籍外出务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携带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辖区乡镇(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申报审批表》。
乡镇(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申请人条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每周四前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花名册报市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科。
市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科对各乡镇上报批次材料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每周进行一次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市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科报2套完整材料至市就业局财务科拨款,市就业局财务科按规定拨付补贴。
毕业生申请创业补贴
符合创业补贴条件的,可持工商、税务登记证和身份证,属个体经营的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提出申请;属创办企业的,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申请创业补贴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创业补贴申请表》,并且提报以下内容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创业的情况需要提供有效变更证明。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报到证。
建议: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在线申报,以简化流程和减少纸质材料的使用。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街道劳保机构进行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确保补贴的顺利发放。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可以通过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申请,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毕业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创业情况选择向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或区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