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就业见习的申请流程如下:
见习人员申请
见习人员可通过“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办理未就业登记,并查询见习单位库中的见习岗位,自主选择提出见习申请。
或者,见习人员可登录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网,根据本人的见习意愿(如见习地点、工种、岗位名称)和见习单位提供的空岗信息进行岗位匹配,直接申请或预约面试。
见习单位岗位匹配
见习单位可根据见习人员自主申报,通过简历筛查、组织面谈等方式进行岗位匹配。
用人单位通过系统后台简历筛查、组织面谈等方式进行岗位匹配,择优选择见习人员发送面试通知书。
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
见习岗位匹配完成后,用人单位与见习人员统一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
签订或者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报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补贴申请(如适用)
本市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含户籍和非户籍),与见习单位达成见习意见并签订《见习协议书》的,可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申请流程包括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预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审核、审批等步骤。
建议:
建议见习人员在申请前先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或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网,了解详细的岗位信息和申请流程。
准备齐全所需的申请材料,确保申请过程顺利。
关注补贴申请的相关政策,及时申请并了解补贴发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