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申请再就业证,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准备材料
盖单位公章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
近期两寸照片两张
劳动合同(或《就业创业失业登记表》表格上盖单位公章)
户口簿
选择办理地点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委托劳动者本人办理)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提出失业登记。
劳动者本人也可以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
提交申请
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
提交所需材料,并等待审核。
审核与发证
对填写符合要求且材料齐全的,前台工作人员予以受理。
经审核合格后,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注意事项:
户口所在地为必填项,需详细填写此人的户口本上的住址。
联系电话为必填项目,不能为空。
再就业证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申领,且只能申领一次。如果遗失或损坏,可以到发证机构申请补办。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完成离职后的再就业证申请。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