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的学历应填写 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具体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 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2.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3. 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
4. 残疾人;
5. 设区的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在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时,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相应学历信息,以便享受相关的就业援助政策。
因此,如果你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应填写你的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信息。例如,如果你是大学专科毕业,就写“大专”;如果你是硕士研究生毕业,就写“硕士”;如果你是博士研究生毕业,就写“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