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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再就业怎么界定

时间:2025-02-21 04:06:16

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界定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就业情况的变化

失业人员如果找到了新的工作,无论是全职还是兼职,都可能被认定为重新就业。就业的形式可以是签订劳动合同、成立个体工商户、或者被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等。

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通常情况下,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会被其雇主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判断失业人员是否重新就业的重要标准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其他认定标准

已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兴办经济实体的。

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在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中得到安置,并享受社保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的。

未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但已从事比较稳定的(如三个月以上,具体由各地定)有合法收入的劳动,并且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综上所述,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界定主要依据其是否找到了新的工作、是否被纳入社会保险体系以及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和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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