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就业协议丢失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与用人单位联系
尽快联系之前签署协议书的用人单位,并说明情况,询问能否重新签订协议书。
确认法律效力
如果用人单位同意重新签订协议书,需要确保新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并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
协商达成一致
重新签署协议书需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包括薪酬、工作职责、工作时间等内容。
补办手续
在协商达成一致后,需要重新填写、盖章、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存档备份
最后,应妥善保存复印件或电子版三方就业协议书备份,以备日后需要使用。补办证件时,可以考虑同时进行登报挂失。
登报声明
在学校所在地省级及以上的报纸进行登报声明原证书作废,声明内容包括姓名、学校、专业、就业协议书编号。
提交补办材料
将刊登挂失声明的报纸、补办就业协议书申请表、补办就业协议申请书等材料交由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
公示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会在学校就业网和就业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通常为3天。
领取新协议
公示无异议后,毕业生可以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如果已经落实就业单位且因单位原因造成就业协议书丢失,还需要由原单位出具就业协议书丢失证明,然后再按照上述步骤进行补办。
建议
及时行动:尽快与用人单位和就业指导中心联系,尽早补办丢失的三方就业协议。
保留证据:在补办过程中,确保保存好所有相关的证明材料和登报声明的报纸。
咨询专业人士: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学校的就业指导老师或律师,以确保补办流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