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央政府对乡村医生的待遇进行了多方面的提升和保障,具体措施如下:
财政支持
中央财政安排24.12亿元支持脱贫地区县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安排685亿元支持各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安排91亿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补助标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逐年提高,人均补助标准从2009年的15元增加到2021年的79元。
基本药物补助分配继续向村医倾斜,自2011年起,中央财政每年下达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91亿元。
各地出台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多数为5元,河北、天津等地提高至10元。
签约服务
村医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可以获取签约服务费,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专项补贴
重庆、贵州、云南按村医每人每年3600—4800元标准给予岗位补助。
福建、江西按每人每年1200—2300元的标准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甘肃对服务人口不足1000人的乡村医生每人每年再补助1200元。
养老保障
有条件的地方可提供村卫生室运行经费补助,分类落实村医养老保障、医保等社会保障待遇。
国家对于年龄60周岁以上的乡村医生,离岗退养后给予政策补助,补助标准应在高于200元,低于300元的范围内,工龄补助标准每满一年,每月发给4元,现已提高到4.9元。
多渠道补偿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提供多渠道的补偿补助机制,保障基层卫生人员薪酬水平不低于二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卫生人员。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农村卫生人员补贴,加大对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激励力度,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年增长。
这些措施旨在提高乡村医生的收入水平,保障他们的待遇,并激励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农村医疗卫生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