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委员会是一个 负责招生工作的机构,其具体职责和组成可能因地区和学校而异。以下是招生委员会的一些常见职责和组成:
政府部门的招生机构
招生委员会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等人民政府成立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职能部门,归属人民政府管辖,因此属于政府部门。它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招生和自考工作的方针、政策。
地方政府的招生机构
南京市招生委员会是市政府负责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高中升大学等项招生工作的专门委员会。南京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是其常设的办公机构。
宿迁市招生委员会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负责高校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它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招生政策、规定和办法,组织和管理招生工作,处理招生中的问题和纠纷,以及监督和检查招生政策的执行情况等。
大学招生委员会
在一些大学,招生委员会由教授和学生组成,负责审核和决定博士生的录取。这个委员会通常由多个成员组成,数量可能从几个到几十个不等,每年委员会的成员可能会有所更换。
大学招生官也可以分为招生委员会、校董招生官、校友招生官三种。招生委员会里又分为行政人员和教授,负责对申请者的录取起到初步筛选、建议的作用。
教育主管部门的招生机构
专门负责招生的委员会简称招委会,由教育主管部门抽调专人组成。负责招收新学生,包括幼儿园新生、小学新生、中学新生、大学新生、研究生新生等。
综上所述,招生委员会是一个多层次、多职责的机构,既包括政府部门的招生机构,也包括地方政府的招生机构,以及大学内部的招生委员会。其具体组成和职责可能因地区和学校而异,但总体目标都是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透明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