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招生是指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不正当手段进行招生活动的行为。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非法招生情形:
未获批准擅自招生 :学校未按照规定程序获得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擅自开展招生活动。超计划招生:
学校恶意超过招生计划,同时向学生家长收取高额费用。
擅自变更招生条件:
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擅自变更招生条件,或以不合理方式排斥某些招生对象。
虚假宣传:
学校以虚假宣传误导招生,例如夸大教学质量或就业情况。
伪造招生信息:
虚构甚至伪造招生信息,在未获同意的情况下向学生和家长宣传学校的“独门秘籍”“保送名额”“内部学名额”等。
高额收费:
以学校录取的名义向学生收取高额费用,或进行低分高录、篡改招生分数、冒充他人名字等欺诈行为。
利用招生诈骗:
通过发布虚假招生简章等手段,利用招生过程骗取钱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非法招生行为可能会受到警告、罚款、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
家长和学生应提高警惕,防范各种招生诈骗和非法招生活动。
在选择学校时,务必核实学校的招生资格和相关信息。
如发现非法招生行为,应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