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的标准班容量一般为 30人。这个容量可以根据幼儿园的班级设置和教职工配置进行调整。例如,一个幼儿园可能设有12个班,每个班的标准容量为30人,总计招收360人。然而,实际招生人数可能会根据当地教育局的规定和幼儿园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具体到各个年龄段,国家规定如下:
小班(3至4周岁):25至30人
中班(4至5周岁):30至35人
大班(5至6周岁):35至40人
学前班:35人
需要注意的是,幼儿园班额标准是小班3至4岁,每班人数为20到25名。此外,幼儿园各年龄班按照国家规定的人数核定标准,最多不超过规定班额的5名。
因此,虽然标准班容量为30人,但实际招生人数可能会根据当地教育局的规定和幼儿园的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家长如果发现有超额招生的情况,可向教育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