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士导师的招生年龄限制,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普遍规定
博士生导师的退休年龄通常为60岁,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承担有重要科研项目或对退休后工作有重大影响的,可以申请延退,延退年龄不得超过65岁。
普遍情况下,超过65岁可能就不再招收新的博士生。
学校规定
有些学校规定,导师的停止招生年龄为61岁(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
有些学校规定,导师在招生年度的特定日期(如8月1日或1月1日)如果年龄达到58岁或65岁,则原则上应停止招收相应层次的研究生。
特殊情况
一些顶尖高校的资深教授或拥有特定荣誉的专家,如院士,可能没有严格的招生年龄限制,甚至年龄超过65岁仍可继续指导博士生。
对于年龄达到上述规定但具有特殊贡献或条件的导师,如学科主要研究方向的第一带头人、在博士生培养中有重大成绩或在国家重点学科建设中起核心作用,经过学院提名,可以特殊考虑延长其招生时间。
综上所述,虽然大多数情况下博士导师在65岁后不再招收新的博士生,但仍有例外情况。具体招生年龄限制还需参考各个高校和导师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