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规定招生的数量是一个综合多方面因素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高校自身决定:
高校是招生计划的主要制定者,通常占主导权。高校会考虑自身的办学基本条件、师资队伍、实验实训条件等因素。
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教育部门或相关部委对特定专业或计划的招生计划进行审批。
生源分配:
名额分配通常考虑各省的高考报名人数、经济发展水平、教育资源、人口结构等因素。部属985和211高校在本省的名额比例通常不超过30%,省属211和一本不超过70%,省属二本不超过90%。
考生生源质量:
大学会考虑各省份考生的高考成绩、学科竞赛成绩等,进行综合排名后分配名额。
考生基数:
名额分配也会考虑各省份的考生基数,以确保招生公平。
政策指导:
教育部门会发布招生计划的指导意见和政策,高校需遵循这些指导进行招生。
专业设置和招生方向:
高校根据自身的专业设置和招生方向来制定招生计划。
特殊考虑:
适当照顾弱势群体,落实高校自主招生政策。教育发达地区的招生比例可能会稍高,但需保持适度。
办学规模:
普通本科学校主要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称为学院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5000人以上。称为大学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8000人以上,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
其他因素:
高校本年度招生容纳度、师资力量、国家计划、人才分布等也会影响招生计划的制定。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和比例可能因时间和具体情况而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