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单位共有916所,其中包括普通高校、军事院校和科研院所单位。具体分布如下:
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全国共有427所普通高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涵盖学术博士、专业博士和特殊需求博士。
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全国共有241所普通高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此外,还有31所军事院校和217所科研院所单位也具备研究生招生资格。
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的院校
截至2024年,全国(大陆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中有研究生招生资格的院校共有684所,其中673所公办院校。
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院校共有429所,其中包括411所博士一级学科授权院校、9所博士专业学位授权院校和9所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博士权院校。
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院校共有255所,其中包括128所学术型硕士授权院校、122所专业型硕士授权院校和5所特殊需求硕士授权院校。
保送研究生资格院校
目前有366所普通高校具有保送研究生资格,这些院校绝大部分具有一级学科博士一级学科招生资格,但也有专博、特博、一硕资格。
综上所述,全国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单位包括427所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41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31所军事院校、217所科研院所单位、684所普通高等学校(其中673所公办院校)、429所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院校、255所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院校以及366所具有保送研究生资格的院校。这些单位为广大考生提供了广泛的升学选择,也为高等教育的多元化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